招标文件编号:四川民族学院2017-16号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民族学院低值易耗品采购
第二章 项目基本要求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1、基本要求:采购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物品需求清单。
2、合同期限:仅限本次招标采购的物品。
3、物品送达地点:四川民族学院A校区(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文化路4号)。
4、物品送达时间:2017年8月26日前(具体送达时间双方商定)。
二、资格要求:
具有低值易耗品销售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商。
三、其它要求:
1、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是很明确的,可与招标方后勤管理处具体联系。
2、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3、中标方需提供国家正规发票。
第三章 招标文件的领取和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8日在四川民族学院资产管理处报名,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62859839
2、购买招标文件时,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复印件)
2.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2.2 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2.3 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可在参加投标时提供上述文件;
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或个人印章。
2、如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3、投标文件由企业授权代表或个人在规定的投标时间递送到投标指定地点。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
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书,评标结束后,不论是否中标,投标书一律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递送时间、地点:2017年7月10日9:00,标书密封投递到康定市姑咱镇文化路4号四川民族学院监审处。
第四章 投标须知
参加投标的企业或个人应仔细阅读此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投标或中标资格。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投标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均无效。报价为包干价,招标方不再单独支付包装、运输、发放、安装及税收等其他费用。
(二)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资质材料:企业或个体经销商生产和销售低值易耗品的有关资质和证明材料 。
2、报价:报价均需打印或用不变质墨水书写(书写必须清晰可辨),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并加盖鲜章。授权代表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3、服务承诺:对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等进行承诺。
4、投标文件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2份,装订成册。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应到达不朽情缘官网账户(单位:四川民族学院,开户行:农行康定大渡河支行,银行账号:575201040000084(如农行账户转入,账号前需加22-)。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二)投标人有下列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回投标书。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弃标或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的。
三、评标办法
(一)根据性价比、信誉等进行综合评比,完全满足需方要求的情况下,选择低价中标,并将结果按顺序公布。
(二)出现下列情况,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未提供招标书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
3、逾期送达者。
(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推论、理解与招标人无关。
(四)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四川民族学院。
四、付款方式:中标人采购的物品验收后一月内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川民族学院
2017年7月4日